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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标准国庆起实施 临街单位禁设卷帘门

时间: 2024-03-22 14:58:40 作者:办公楼案例 点击:

 

  晨报讯 逐渐重视城市形象的上海日前出台新的城市容貌标准规定,以大量细节性的要求和规范,确保这座城市能体现“国际大都市”的风范。

  新制订的《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最大的特点是细致入微。以对沿街商店的店招店牌设置的要求为例,上海规定今后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的临街单位或商店不可以设置封闭式卷帘门,而应采用透视、美观的防护设施,并与旁边的环境相协调。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15日在介绍《规定》内容时说,对于城市而言,市容是很重要却又很难管理的问题,此次上海着重对可以细化的内容要求做了量化,增强管理的可操作性。例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行道边遮阳篷帐和空调外机问题,上海的新规定要求遮阳篷帐下沿高度不低于2.5米,宽度不允许超出人行道的三分之一(最宽不允许超出1.5米);而空调外机的下沿高度也不能低于2.5米。

  户外广告设置则是上海市民投诉的另一热点。此次上海明确人行道宽度小于8米的道路两侧不可以设置实物造型广告设备,而可设为的实物造型广告设备,其宽度也小于人行道宽度的四分之一。在广告标志方面,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备应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规格、色彩、风格相协调,不影响其轮廓线;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物外立面则不可以设置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施。

  除了这一些细节性的要求外,新规定还强调了对城市景观的规划设计协调性。如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内,应进行城市设计,讲究建筑艺术,注重美观,建筑造型、装饰、色调应与所在区域周边建筑及空间景观的环境协调。记者李宝花 徐斌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