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专注防火门设计国家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
全国咨询热线:15538134922
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办公楼案例
办公楼案例

宁夏质监局:1批次防火门达不到规定要求

时间: 2023-12-20 04:18:36 作者:办公楼案例 点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7日,宁夏质监局官网通报对2018年上半年消防器材计量器具 防伪标识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称,为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2018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消防器材、计量器具、防伪标识、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监督抽查共对防火门、灭火器、建筑耐火构件、防静电服、热能表、电能表、水表、防伪标识、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等9种产品做监督抽检,共抽取了15家企业23个批次的产品,合格22批次,合格率96%。

  (一)防火门。共对全区3家生产公司制作的3批次产品依据GB/T 12955-2008《防火门》标准,对产品的外观品质、材料、尺寸公差、形位公差、防火密封件、启闭灵活性、可靠性、芯料燃烧性能及耐火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验,3批次的防火门产品中有2批次的产品符合规定标准技术方面的要求,合格率为67%。1批次产品经检验是耐火性能(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达不到标准要求。

  (二)灭火器。对区内在产的1家企业2批次产品依据CQIZ507/XF1021-2018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 第一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做检验,2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三)建筑耐火构件、防静电服。对区内在产的1家建筑耐火材料企业和1家防静电服企业各抽取1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被检样品合格,合格率100%。产品依据CQI Z 507/XF1021-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GB 16809-2008 防火窗和GB 12014-2009,SCZJ-ZY-602.1-2017《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施细则 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检验。

  (四)热能表、电能表。对区内在产的2家生产企业生产3批次产品依据JJG 577-2012《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JJG 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进行了检测。经检验,3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五)水表。对区内在产的2家企业3批次产品依据JJG 162-2009《冷水水表检定规程》标准要求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3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六)防伪标识。对区内在产的4家企业9批次产品依据GB/T 22258-2008《防伪标识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7000-2009《全息防伪产品通用技术要求》、GB/T 7705-2008《平版装潢印刷品》、GB/T 19425-2003《防伪技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Q/DTC 001-2008《防伪票证》规定要求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3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七)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对区内在产的1家企业1批次产品依据GB/2965-2007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产品合格。

  (一)自治区质监局将对本次监督检查产品生产企业情况在宁夏质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对于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第57号公告)的要求,做好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别的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的协查工作,杜绝不合格产品在辖区内销售。

  (三)各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此次监督抽查结果中涉及我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处理信息及时补充到企业质量管理档案中。

  (四)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将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填写附表报送自治区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