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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厂区部分防火卷帘门更换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 2024-09-17 01:46:46 作者:成功案例 点击:

 

  工业与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全国烟草行业实行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基础,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运行机制,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组织形式的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厂区部分防火卷帘门更换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厂区部分防火卷帘门更换维修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厂区部分防火卷帘门更换维修项目(二次)。

  6.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

  7.项目主要内容:拆除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综合楼、经警楼、烟叶醇化库部分防火卷帘,更换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新防火卷帘,约57套,并对该区域地面、墙面做修复。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1059039.57元,其中暂列金41502.45元(不含规费、税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8.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别的企业)。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08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检查验证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给投标人。

  (1)投标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1)邮件主题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厂区部分防火卷帘门更换维修项目(二次)报名邮件(投标人全称)”。

  (2)邮件正文中罗列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开票信息和邮箱、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

  (4)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人需求邮寄招标文件原件。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2日零时起至2024年08月16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未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发送报名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上班时间: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8.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核检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9.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3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会议室)。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招标人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2.开标地点: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会议室)。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