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于1993年初次发布。本规范规矩了防火卷帘的界说、分类、要求、实验办法、查验规矩、标志、包装、运送和储存。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具有防火、防烟功用的防火卷帘。本规范规矩的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仅适用于室内枯燥通风的场所。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规范的引证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随后一切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是,鼓舞依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运用这一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