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宾馆店主准备在楼梯口安装两个防火门进行消防验收,于是通过一家门业销售店花1200元安装了两扇“防火门”。可是初步验收时,该店主得知这两扇门并不是防火门。14日,滕州市工商部门进行协商时得知,这两扇门是从其他楼房退下的二手产品。最初双方达成的意向是,先安装后进行验收,之后拆除并退还门业销售店。但因目前双方就是否为“防火门”,以及两扇门是租还是卖的,达不成一致意见。
“当时让销售商安装的是防火门,消防部门验收不合格时,才知道是一般的防盗门。”14日中午,在滕州市新兴步行街一家宾馆内,负责人张先生介绍了相关的情况。张先生说,他在步行街经营一家小宾馆,但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需要在楼道内安装防火门。4月22日,张先生在荆河路一家门业购买了两扇二手防火门,销售人员承诺次日中午安装并保证通过验收。
按照双方的协商,两扇门被安装在通道上,张先生于是向当地消防部门申请,准备对宾馆进行消防验收。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查看这两扇门后,发现仅仅是普通门,并不是公共场所一定得安装的防火门。“申报验收安全的手续较为繁琐,本以为这次能通过验收,可因防火门的问题被耽搁了。”张先生无奈地说,他去销售商多次要求调货,对方多次推脱,不给更换成防火门。在张先生提供的购买收据上,记者看到发票上写着“防火门,总价为1200元”。另外,收据上写着“验收完后再拆”的字样,备注后面写着“安装后退400元”。
张先生与店员协商无果,将此事投诉至工商部门。滕州市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张先生提供的收据等信息,工商人员初步判断,张先生遭遇的是合同纠纷。要在进一步调查后协商解决。
14日下午,在张先生的陪同下,本报记者和滕州市工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一同到荆河路的门业销售店了解情况。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销售人员感到很委屈,说出了不一样的情况。
该店销售人员介绍,张先生所使用的两扇门是租的,并不是卖给了他。“我们店可以实行以旧换新,这两扇门是从其中一位高层楼房住户家中换来的,业主自称为防火门。张先生当时说,楼道内要安设防火门,新旧程度不限,并且安装后不久需要再拆除退还,当时才同意以1200元的价格租出去。”
销售人员算了一笔账,1200元并不是租金,这中间还包括500元的楼道建筑材料费,雇佣其他工人的200元安装和拆除工时费,两扇门400元的押金费,剩下的100元就算是租金费。“我们当时好心租给他用,也没有保证一定验收通过。”
销售人员说,防火门一般都是定做的,普通的一扇防火门的价格在1500元左右。安装时有着严格的要求,因为每扇门都有“身份证”编号,并且必须张贴防火门的标记,和安装在何处、作为何种用途等都在消防部门有备案。“那两扇门是我们以旧换新回收的,没有手续,无法确定是不是为防火门。最初安装时,销售人员向张先生介绍了这个情况,也达成初步意见,同意拆除收回时退换400元押金。”
当日下午,由于双方就两扇门是“租”还是“卖”,没明确其结果。对此,张先生认为,不论是租还是买的两扇门,他所要的是“防火门”。工商人员即使尽量协调,双方暂时没做出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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