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防总队杨宝宝)近来,接到大众告发,晋城市高平文体局新建地下车库所装置的防火卷帘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5月5日,当地消防监督人员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查看,当场责令建筑设计企业期限替换,并处分款一万元。
当日上午,晋城消防支队监督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核对时,发现该工程所用防火卷帘门由河北省任丘市龙华金属门窗厂出产,类型标准为GFJ-3030F4C120。该产品查验陈述中的产品阐明内写到:该样品由复合型钢帘板、钢质帘板、钢质卷轴、导轨、座板、支座及电控箱、电动卷门机,感温(烟)探测器组成;外购防火卷帘控制器由天津天体伟强机械有限公司制作,KBC-25A型功率为0.25KW电动卷门机由烟台豪安门业有限公司制作。而经消防人员查看,其防火卷帘控制器、电动卷门机由漳州市麒麟电子有限公司出产,与防火卷门的型式查验陈述中产品描述不一致,归于典型的冒充伪劣产品。
通过查询,该防火卷帘设备由高平市米山镇吴村不法商贩李天平供给,依据《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消防人员依法作出了罚款壹万元的经济处分,并责令其中止不法行为。一起,高平消防大队将顺藤摸瓜,进一步查找冒充伪劣产品的出产和经销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