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月1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最新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法律变革的决议计划布置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8号)有关消防产品目录调整的成果,现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施行规矩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施行规矩 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施行规矩 流亡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见附件,以下简称新版规矩),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认监委《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施行规矩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15号)一起废止。
相关指定认证组织应根据新版规矩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施行规矩要求,拟定对应的认证施行细则并向认监委存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指定认证组织应按照新版规矩施行认证及颁布证书。此前现已颁布的有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接着运用,认证证书转化作业采纳到期换证、产品改变、规范换版等天然过渡的方法完结。
附件:1. 强制性产品认证施行规矩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
3. 强制性产品认证施行规矩 流亡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