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悦项目窗户玻璃,大多数采用了5mm的普通玻璃。不符合图纸设计的基本要求,且不符合《建筑玻璃应用作业规程》JGJ113-2009中第7.1.1条要求。山东省住建厅对规范解读进行了明确答复。邹城市建设局处理问题缓慢。 官方回复: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邹城市政府 [2024-06-05 17:25:38]回复如下: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问政由市住建局受理回复:按照《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六条 “建筑物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一定要使用安全玻璃:(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的规定,观山悦小区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已全部使用钢化玻璃(安全玻璃的一种),符合有关要求。关于诉求人引用的《建筑玻璃应用作业规程》(JGJ113)中第7.1.1条的规定,研发企业和诉求人对规范条文理解存在分歧。 为妥善处理问题,研发企业已网络咨询了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住建厅回复“《建筑玻璃应用作业规程》(JGJ113)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按照‘谁批准,谁解释’的原则,请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解释申请”。研发企业已利用互联网咨询的方式向住建部提出申请,正在等待答复,下一步将根据住建部答复进行窗户玻璃的施工,并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