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桓台县法院果里法庭成功调停一同车位胶葛案子,法官现场勘查,重复调停,释法懂事,为业主处理了泊车难也拆除了“心墙”,业主为法官送上锦旗表达感谢。
2019年5月,某业主与某开发商签定《未竣工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书》,开发商将某小区车位运用权转让给该业主,转让费10万余元,业主全额支付了转让费。历时三年,车位交给业主,业主发现该车位被防火卷帘门部分占用导致没办法运用,通过后期整改,防火卷帘门仍压车位线,业主无法顺畅泊车,即使停下车后,因太靠近墙面上下车困难,给业主带来极大的不方便。业主屡次与开发商洽谈未果,便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免除两边签定的车位转让协议,开发商交还车位款,并承当违约责任。
承办法官收到案子后,以为该案选用调停的方法处理更为稳当。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承办法官进行了现场勘验,驾驭车辆到车位进行泊车实验,实践了解车位的缺点程度及便利性阻止状况后,一方面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另一方面与开发商交流活跃处理业主困难,终究两边达到一致意见,业主泊车困扰问题得以处理。
业主在购买车位前,务必要实地检查车位状况。假如车位还未建成,要主意向出售人员或许开发商要求检查车位图纸,并了解周围是否有阻止的景象、是不是满意合同约好的内容等,防止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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